签证申请
  • 来港就读签证

  • 此签证适用於申请人已获一所根据《教育条例》註册的私立学校取录(除大专院校外,来港就读公立或资助学校的申请不会获得批准),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专上课程 (包括短期课程)、兼读制经本地评审的研究修课课程、不超过一年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交换生课程;申请人需有一个本地担保人。担保人可以是发出录取通知的教育机构或个人。